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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书法“明”师王学峰

    书法“明”师王学峰

    《河南工人日报》(2014年03月31日 04版)□ 文/图 本报记者 陈建勋

    王学峰在辅导小学生

    孜孜书法教育18年,先后培养少儿、中青年、老年书法爱好者5000余名,义务到部队、学校、机关等讲课百余次。2004年被省文化厅评为河南首届社会艺术教育“百位名师”,学生说他是名师出高徒,而他却认为自己是“明”师——明白、明辨、明天的职业书法教师。他,就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中国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三门峡文化艺术院院长王学峰。

    艺海苦作舟

    王学峰,1973年出生于仰韶文化发祥地——渑池县南村。王学峰自幼酷爱书画,1992年,他的书法获得渑池县首届艺术节个人书画特等奖。中学时,他的书法作品被选送赴日本展出,成功举办个人书画展,当时在渑池县轰动一时。1995年,王学峰在三门峡影剧院做美工,这时,市财校、原工学院、中小学等单位经常请他去讲书法课,左邻右舍的一些家长也时常带着孩子找他辅导书法。在不断地授课过程中他发现,书店里并没有书法的系统教材,大多人也都是为写字而写字,对书法艺术认识不够。为此,他创办了三门峡书画艺术学校。

    启智重素质

    德国教育家斯多克说过:“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,而在于激励、唤醒、鼓舞。”书法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所以王学峰认为,作为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华文化教育体系中,书法教育是最基础的工作。古人讲究“诗教”,他提出和强调“书教”,是指以书法教育人、影响人、感染人。“崇德尚艺,素质为先。日新其艺,月异其智。”这是王学峰为学生们制订的教学目标。

    书法教育在开发智力方面有着独特的功能。俗话说:练字是练眼。模仿就是锻炼学字者的眼力。王学峰在教学中常带领学生们一起临摹书法作品。通过对范本的结体、章法的观察和揣摩、想象,培养学生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思维能力,促进大脑思维的敏锐。

    桃李自成蹊

    从事书法教育多年,他总结出了“三位一体”的书法教学法,即德育素质教育、书法文化和汉字书写方法,三个方面不可分割,在教学书法的同时,特别注重将德育品行、书法文化渗透于书法教学的全过程。书法教育不仅学习专业知识,还要学习行为举止、礼仪谦让。就教育本身而言,“教”是施予知识,“育”是培养健全的人格。“这些也许当时有的学生不理解,但在今后的人生历程中他会慢慢体会到个中滋味。”王学峰说。每逢节假日,在外地上学或是工作的王学峰曾经教过的学生回来看他时总会说:“哎呀王老师,以前您说的书法与做人的道理,多少年后我们才体会到,真是一生受用不尽啊!” 有的人参加工作多年还拿着王学峰编著的《入手楷书教学》《隶书教学》《行书教学》《碑帖译注》等书法教材,日夕揣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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