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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跃用户
    艺术家的定义是不是要改一改?

    境外青山醉云楼,
    莺堤翠柳几时休?
    苍松不解云山梦,
    只待幽人不诉愁!
    画画得句于此,永丰且记!

            学习画之时不知其苦,功利之心是有的,但主要还是喜欢!
            后来方知其难!其苦!其不可说!

             我看到过很多潦倒的画者,对他们有种佩服,更多的是深有体会的感慨和醒来后的后怕!
            有人说作为艺术家肯定要经过那段“穷困潦倒”,不经过不可谓“艺术家”!这是对“艺术家”的偏解,也是对那几个屈指可少经过那段“穷困潦倒”而成功的“艺术家”的过度渲染!
            这可能会把很多的“从艺者”带入泥潭而不能自拔!
             “艺术家”可能要更好的去定义!不能把“艺术家”定义在“多少钱一尺,多少钱一幅”上,也不能把“艺术家”定义在“##会员,##主席,##一等奖,金奖”上。
             “艺术家”应该再纯净点简单点,对于个人来说,能把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并能创造很好的用作品来表达,我觉得就算“艺术家”;  对于社会来说,基于个人的表达之下能反应出部分人的情感而引起共鸣,作品能引领部分人走向社会进步的一面,也应该算“艺术家”!
              那“艺术家”也就不干潦不潦倒,落不落魄的事了!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家!
            搞艺术要钱去支撑的,没有资金支撑的话可以去打工或做小买卖,有了钱再去艺术,或者边艺术边赚钱!而不必要为要卖出两幅作品而絞盡腦汁的去迎合,因为有可能已一天没吃饭了!
             有很多的“画者”“书者”以此为轨!除了自己的“艺术”而不屑于一切,如果打工会觉得贬低了自己,不知道自己在推销自己的“艺术”时才真的是“低三下四”!
              我画画写诗也有十五个年头,如果没有打工我可能走了一步没二步,是打工让我有了养家的钱,也有余力去“艺术”!到如今我应该算个“画者”,但绝没达到“画家”但我依然知足,知足于我的自由!
            以前认识个老画家,陷入于“艺术家”泥潭而60多岁还光棍一条还整天推销自己的“艺术”!而近日又一个“书画家”才35,在朋友圈哭穷卖他的“艺术”。
            今天写得这些文字以对他劝慰,他可能会生气,但真相早点看透为好!
   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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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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